7山东企业资质代理服务-公司建筑资质代办相关法定依据 建筑资质办理相关法定依据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7号)。 信息条形码:8997610293558792 (联系我时,请告知从优优商务网看到的信息,将获得最优质服务)